好消息,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再降低!
(相关资料图)
开年以来,全国多地职工医保改革落地,其部分地区降低了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其中,陕西省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了50项具体措施。《通知》原文提到:
加强医疗失业等保障
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本地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调低缴费基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备付月份在15个月及以上的地区,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多地实行降低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而在近期,有多个地市已经开始实行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比如南京市发布《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在2022年持久性降低参保单位医保缴费率基础上,自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南京市再次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
即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个人缴费率维持不变。
而1月至3月,参保单位已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差额部分退还至参保单位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的对公银行账户。
4月1日起,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上限调整至24042元。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同步降低,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
以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例,政策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250元,缴费率为9%,实际缴费额为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494元,缴费率为8%,实际缴费额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缴费额下降了23元/人月。
苏州: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
本次政策调整也减轻了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
2-12月自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职工工资总额的7%下调为6%。
工业园区不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苏州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照7%执行。不足缴费年限补缴费率不变。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太平洋物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